很多华人刚移居到海外,由于一些环境的变化,消费观念以及汇率的差异,大家都保持着勤俭节约的习惯,在生活中也许会考虑到买一些实惠的东西。也许您就有这样的经历,为刚租下的房子购买了一些二手的书桌,椅子等,或者有些创业的移民开了自己的公司买了一些二手办公桌等等。如今,随着人们对生活质量和生存环境要求的不断提高,人们开始越来越注重环保了。循环使用二手的物品也变得越来越平常,新西兰当地的人也习惯买二手的物品,因为价格比新货的价格便宜很多,二手东西买来被重新利用,这样也比较环保。但是大家知道吗,买了二手东西其实跟税务也是有一些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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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次朋友聚会中,刘先生兴致勃勃地谈论他的生意经,如何巧妙利用税务条例为公司挣钱,如何标新立异用新思维在同行中胜出。据说他近来转战二手市场,大量低价从个人或公司收购二手物品及废弃品,而大部分又几乎以平价出口海外,由于进货价和出货价几乎平推,让他在同行中一下就占据了不少生意份额,交易额大增!大家都认为他这样做挣不了钱,甚至会亏钱。这时他却得意地透露,他的相当一部分收入竟然是IRD给的!他说这是他研究税法的成果。他把没有tax invoice的二手进货单全部去claim GST, 而他的销售几乎都不交GST,这样他的卖价即使是平推也会有12.5%的“利润”。因为交易额大,因此这交易额的12.5%也相当可观。他说这都是符合相关的税法条例的。这时候读者们都会想,IRD真会有这样一块大馅饼让他吃吗?带着这些问题,我们不妨给大家介绍一下有关这个CASE牵涉的税务问题。
比如说,人们在Trademe 或者私人手中买了一些二手办公用品等作为生意用途,那么不管卖家是否注册了GST, 如果您的生意已经注册了GST,这些购买二手物品的费用是可以抵扣 GST 的。
我们就一般来说,假设您是一个商家,并且注册了GST, 您想添置办公用品,如果对方能提供有GST的发票(tax invoice), 那您就可以作为经营费用把GST claim 回来。但是如果卖方没有注册GST(或非商业经营的个人),也就不会提供给您有GST的Tax Invoice, 那你购买的物品的费用就不能Claim GST。但是对于二手物品来说,情况有所不同,如果是二手物品买来作为生意经营用途,即使卖方没有注册GST(或非商业经营的个人),提供不了GST tax invoice 给你,你也可以作为经营费用来抵扣GST。
那么,二手物品是怎么界定呢?其实IRD是有着明确的规定,以下是对二手物品的基本描述,如果不属于下列的范围,IRD则不视为二手物品:
- 不可以是新的东西
- 东西必须是已经被用过的
- 不可以是有生命的东西:例如牲畜
- 不可以是纯金属
- 地也算二手物品
举几个例子,张先生有个农场并且注册了GST,他从李先生那里给农场买了条狗,同时张先生也想种植苹果树, 并从李先生那里也购买了苹果树的幼苗。但李先生是没有注册GST的。张先生问他可不可以把这些费用作为生意运作的费用来抵扣 GST? 答案是不可以,因为牲畜和苹果树的幼苗都不属于二手物品的定义。IRD定义二手的物品必须是已经被使用过,并不是所有权的转让。有些客人也会问如果买个相关的许可证,比如执照,可以作为生意运作的费用来Claim GST呢?在这里许可证属于物体动产也不属于二手物品的范围,所以也不能作为生意运作的费用claim GST.
同时您还要注意的是,如果您注册了GST,为生意的运作购买了二手物品,并且打算作为生意运作的费用来claim GST,那么购买二手物品的手续也要记录的详细清晰,您需要保存记录以下几条:
- 卖方的名字以及住址
- 交易成交的时间
- 二手物品的详细的描述
- 二手物品的数量
- 您付给卖家二手物品的价钱
另外,这里还有一种情形值得注意,就是关于二手物品的出口。在前几期的文章中我们已经介绍了,如果您已经注册了GST,那么您在新西兰境内所销售商品产生的收入是需要交GST的。然而您如果做为供货商以及出口商把货物出口到海外,其出口商品的GST是零税率。也就是说,对于你出口海外的销售是不含GST的,这部分的销售是不用交GST的。这时有些人就会问了,自己注册了GST,向没有注册GST的商家或个人那里买到一些便宜的二手物品,然后再出口到海外。这样岂不是可以claim之前买二手物品产生的GST,而出口到海外的二手物品的销售却不需要交GST吗? 这就象文章开头刘先生的例子一样。
如果你是做出口生意的,你所出口的货品在进货时,是向注册了GST的卖家手中购买,并得到有效的GST tax invoice。那你在进货后是可以正常Claim GST,而在出口后由于出口货物销售额是不含GST,你是不用向IRD交GST的;但如果你所出口的货品在进货时,是向没有注册GST的卖家(或非商业经营的个人)手中购买,你在没有得到有效GST tax invoice的情况下把货物作为二手物品去claim 了GST。那你在出口这些二手物品的时候,虽然你的出口销售额也是不含GST,但你是需要补交你所claim过的GST。具体的做法就是在填当期GST 报表时,把你之前Claim 过的GST数值填在 GST的报表中的第9项。最后GST报表的总数会显示你要补交该数额。很显然,经营二手物品出口的刘先生并没有了解到IRD的这项规定。刘先生从非GST注册的买家那里买二手货品作为进货然后claim GST的做法是符合IRD 的规定的, 但他再把这些二手物品出口海外时却不把claim过的GST返还给IRD,只当成是一般的货物出口来处理GST的做法是有违IRD的相关税务条例的!
当刘先生了解到这些相关税务条例后,才如梦初醒,自愧知其一而不知其二,赶紧忙羊补牢处理他的税务问题。对于琳琳种种税务法规及条例,一般人不易一下子了解,有问题最好咨询经验会计师,不要在非专业人士中道听途说。相信大家已经对二手物品与税务的关系已经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如果您对于二手物品的税务方面还有任何疑问,您可以致电我们会计行进行详细咨询09-303 2868,或浏览我们的网站 www.pas2008.co.n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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