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的中国农历新年刚过,新的一年刚开始。 但在新西兰,3月底就是一个财政年度的结束,商家会忙于收入税和GST的申报了。在填写商品及服务税报税表(GST RETURN FORM)的时候,机动汔车的花费是其中一项。在这里我们再帮大家回顾一下如何记录机动汽车的花费。
根据国税局的规定,无论是公车私用还是私车公用,可用于记录机动汽车商业花费的方法大致有三种。它们分别是公里数估计法(Mileage rate),公里数记录表(Logbook)及实际支出法(Actual expenditure)。不管选用哪一种方法,你都需要有一本汽车使用公里数记录本(Logbook)来记录汽车使用的公里数。一般在Logbook里,需要详细记录旅行的日期,地点,公里数及汽车用途 (用于生意或私人用途) 。要特别注意的是,住所与公司之间的往返路程的公里数是不能算作商业旅行花费的一部分的。
在公里数估计法中,国税局现行的规定是以每公里$0.70的比率来计算,例如,一辆车一年用于商业方面的公里数为3,000公里,那这辆车的商业花费支出则为$0.70*3,000=$2,100。在国税局计算这0.7的比率时,已经包含了有关汽车的任何花费,例如汽油的支出,保险,汽车的注册及维修支出等等。另外,此方法只适用于每年每辆车用于商业方面公里数不超过5,000公里的情况。
公里数记录表法适用于车辆使用于商业部分的比例较为固定(误差率少于20%)的情况。使用此方法时必须连续在Logbook上记录至少90天的车辆使用情况。再以此记录来计算出车辆用于商业用途的比例,之后就可依据这一比例对今后三年内有关汽车的任何花费申报为汽车商业花费。如果选用这种方法来记录汽车商业花费的话,务必要保留全部有关汽车花费的单据或发票。按照国税局规定, 如果没有保存Logbook,商家最多只可以向国税局申报四分之一的汽车花费支出并有可能被要求证实所申报的百分比。
实际支出法适用于一些用于商业用途公里数起伏比较大的或年使用量超过5,000公里的情况。使用此方法时Logbook必须详细记录并保存车辆使用情况,同时保留有关车辆所有花费的凭证以便查证。另外,使用实际支出法的商家可以向国税局申请抵扣实际支出,包括用于商业部分的车辆折旧损失。
以上的三种有关汽车商业花费支出的记录方法都是国税局认可的,但由于每个商家的生意性质不同,所涉及到的汽车商业使用频率也有所不同,具体应该选用那种才是最符合你的利益,则需要精明的商家自己去定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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