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税后收入包括:
工资薪金,
合同工的定期收入(schedular payments),
工作和收入福利(work and income benefits),
ACC赔偿,
学生津贴,
新西兰养老金,
储蓄账户和投资的利息,
股东分红,
员工股份计划的收益。
· 自雇收入
· 海外收入(含海外养老金收入、租金收入等)
· 出租物业收入
· 股东工资
· 董事费
· 现金收入
· 特许权使用费
· 遗产,信托或合伙企业收入。
如果是下列情况,也需要填写一份个人纳税申报单:
· 为需要申报纳税的死者申报纳税
· 在一年中的某个时候更改了财政年度日期
· 中途离开或到达新西兰,有一个非标准的财政年度日期
· 宣布破产
注意,如果你不仅有需要自行申报的收入,还有之前提到的税后收入,那么你要将两类收入汇总,申报IR3。
有税务代理人时,最迟在财政年度结束后的次年3月31日之前申报,在次年的4月7日之前支付。
财政年度结束时,你还是应该尽快算出你应支付的税款并支付给税务局。
如果想了解更多关于个人报税的知识,关注我们的《税务一点通》栏目,下一期我们会继续详细讲解个人收入的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