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曾经在文章中简单介绍过LAQC公司的特点,LAQC作为有限责任公司中的一种独特形式,如果帐面上出现亏损,公司必须按股份比例把亏损分配给股东个人,从而使公司账面亏损为零。这样的话,股东可以利用公司的这部分亏损用来抵扣个人收入,从而有可能退回一部分工资税(PAYE)。
近来有不少商家向我们咨询如何把他们现有的公司申请成为LAQC。借此我们想提以下几点来说明有关申请成为LAQC的步骤、必须符合的前提条件以及申请成为LAQC之后需要注意的事项。
首先,要申请成为LAQC(Loss Attributing Qualifying Company),公司本身必须要先是Qualifying Company,即QC。QC的申请可以通过填写“QC或LAQC 选举表格“(Qualifying company or loss attributing qualifying company elections IR 436)来完成。QC与一般常规公司有一些区别,主要特点有:
1, QC公司必须由法人和股东投票选举成立;
2, 与常规公司缴纳营业税的方式相同;
3, QC公司未交的营业税(Income tax)必须转嫁到股东个人;
4, 因QC公司的成立,所以必须缴纳QCET(qualifying company election tax);
5, 资产的增值分配(capital distribution)可免交收入税;
6, 年终红利必须结合imputation credits一起分派给股东;
7, 在QC申请生效之前公司的所有亏损不可转接到申请生效之后的公司帐目中去。
另外,申请成为LAQC公司除了公司本身必须已经是QC公司以外,还需遵守以下的规定:
1, 公司内部所有的股东对以下的活动必须享有同等的行使权或享有权。如,对公司的配给、章程、资产变更和对股东的指派活动均享有决议权;对公司利润、净资产等分配具享有权。
2, 公司所有的Sui Juris股东和法人必须全部投票通过其公司申请成为LAQC的决议。(Sui Juris为年龄20周岁以上且无智力障碍的人)。
3, 股东人数不得超过5人。
LAQC公司的申请同样需要填写“QC或LAQC 选举表格“(Qualifying company or loss attributing qualifying company elections IR 436)。若公司的某位股东为另一家QC公司或信托,那么这家公司的LAQC注册表必须由本公司与另外一家公司或信托分别来完成,即由另一家QC公司的代表人在申请表格中填写以此公司的名义填写下他的姓名及办公地址;若公司的股东为信托,则此信托中所有的托管人(Trustee)都必须选举签字,至少一名Sui Juris受益人(beneficiary)或自然人(natural person)必须选举签字,即需填写“Trustee in…”等字样。
当LAQC公司的申请递交之后,IRD会为其在下一个财政年度开始的第一天(即4月1日)或注册表中指明的某一天起生效。对于一个刚刚成立的新公司来说,他们必须在收到IRD寄出的营业税报税单之前就将LAQC的注册表(IR436)寄出,这样才会在公司成立后的第一个财政年度的第一天起生效。而当IRD一旦通过了公司对于LAQC (或QC) 的申请,他们会给公司发出一封确认信以告之其公司已通过了LAQC(或QC)的注册,并且在信中会注明LAQC的生效日期。当LAQC的注册生效后,公司所有的亏损(这里不包括海外亏损:如海外投资基金(FIF)和海外控股公司(CFC)所产生的亏损)便可转嫁的股东个人身上,但是在LAQC生效之前的公司所产生的亏损只能作废。
公司一旦注册成为LAQC,并不代表LAQC的性质将会一直保留下去,而是很容易被撤消。LAQC的撤消一般经由两种方式,自愿型撤消(Voluntary revocation)以及自动撤消(automatic revocation)。自愿型撤消一般是由Sui Juris法人或股东通过填写“LAQC和QC撤销表格”(revocation of QC & LAQC election)IR437来完成,并且撤销的生效日在当下的财政年度第一天或在撤销表格中指定的某一天;而自动撤销的情况比较容易发生,通常来说,一旦公司内部体制或股权发生任何改变,LAQC就会被自动撤销。这些改变包括,股东的去世,股份的出售和发行等等。在这样的情况下,撤销的生效日则在股东去世、股份出售或发行时当下的财政年度的第一天。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一旦公司被撤销了LAQC,这个公司的QC性质也同时被撤回。
LAQC的撤回显然是不利于公司的稳定性运作和LAQC性质的持续性的,所以公司股东和法人应当在公司体制或股权发生任何改变的当下立即重新填写一份新的IR436表格寄给IRD来维持公司的LAQC性质。IRD为重新补交表格的时间设置了一定的期限,称为grace period,一般来说,当公司股东去世的情况发生,IRD给予了12个月的“grace period”来补交表格,除此以外,其他的情况一律只给予了63天的“grace peri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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