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预缴税

在申报个人收入所得税或者商业所得税时,税务局会要求纳税人上缴预缴税(Provisional tax)。很多人对此产生疑问,不仅不知道怎么处理这笔税款,甚至还以为这是一笔额外的税种。另外,从2009税务年度开始,公司税率改为30%,这又对申报公司预缴税产生什么影响呢?这一期,我们就为您着重讲解一下预缴税(Provisional tax)。 什么是预缴税呢?预缴税并不是一种独立的、额外的税种,而是一种上缴收入税的方式,有点按照收入税分期付款的意思。如果您今年年末的剩余收入税(Residual income tax)超过$2500,那么就有必要为来年上缴预缴税。什么又是剩余收入税呢?它是所有应缴税减去任何可能获得的税务抵扣(Tax credits)和工资税(PAYE)之后得出的数额,但是可能获得的税务抵扣并不包括家庭辅助税务抵扣(working for families tax credits). 接下来我们说说预缴税的计算方法。这里有三种方法可供选择,分别是标准选择(standard option),估计选择(estimation option)和利率选择(ratio option)。首先是标准选择,如果您不做任何选择的话,国税局会自动帮您选择该种方式。具体怎么计算呢?也就是今年的剩余收入税再加上该税的5%(即剩余收入税乘以105%),这就是您为来年预缴的收入税了。特别要注意的是,由于在2009税收年度,公司收入税率将由33%改为30%,那么原本计算预缴税所用的105%会按照一定的计算比率降为95%,但是在2009税务年度以后,仍然需要使用105%来计算预缴税。这笔税款您可以选择分三次来上缴,如果您的结算日是在31/3,那么具体的日期分别是28/8,15/1和7/5。 就估计选择来说,您需要估算整年的收入,根据现行税率算出收入税,然后减去估算的整年税务抵扣就可以得出预缴税了。虽然公司将要引用新的税率,但是并不会对估算选择的计算方法产生任何影响,只是以新的公司税率代替现行的税率即可,而且您仍可以按照标准选择的日期来分三次进行缴税。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估算的剩余收入比实际发生后算出的收入少,那么您需要补缴因少缴预缴税而发生的利息。所以,一旦采用估计选择,就要做出合情合理的估算,否则就有可能多付利息的钱。 利率选择的方法是根据为期两个月的纳税营业额而采用的,也就是说,国税局会提供给您一个利率百分比,然后用这个百分比乘以上两个月的纳税营业额得出应缴预缴税,所以一年需缴六次预缴税。如果结算日在31/3,具体缴税的日期分别是28/6,28/8,28/10,15/1,28/2和7/5。然而,不是谁都可以采用利率选择的方法,这里有一些限制的条款:第一,您必须是商品服务税(GST)的注册者;第二,上一年度的剩余收入税大于$2,500直至$150,000;第三,每一个月或者两个月申报一次商品服务税;第四,您不是以合伙的形式来经营生意;第五,公司所使用的利率百分比必须在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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