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社会的工种五花八门,导游、房产中介、会计师、清洁工、IT人员…对于这些赚取收入的人群来说,他们从税务的角度被分为自雇人士以及雇员两大类。本期的文章将针对自雇(self-employed)及雇员(employee)两者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各自所涉及的税务问题做一个简单的分析。
自雇(self-employed)人士具有五大特性,第一,对工作的方式有绝对的掌控权和决定权;第二,自负盈亏;第三,对工作所需主要器件或工具自给自需;第四,需自己提供工作所需培训并支付其花费;第五,对所完成的工作质量的优劣所带来的后果由自己全权负责。基于它的五大特性,自雇可被归纳为两大类别,即个体户(sole-trader)以及合约工(self-employed contractor),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是否独立经营一个生意。Sole-trader通常独立经营一个生意,例如经营一个咖啡店或一个take away,一般不与第三方存在指派工作合约上的关系,向客户提供服务无需受第三方委托,需要为自己的生意支付培训、器材及资产等花费并自负盈亏; Self-employed Contractor 一般不指独立经营一个生意,合约工的工作通常受合约方委任从而为第三方提供服务,而合约工需要与其委任公司(合约方)签署“服务合约”(Contract for Service),其中强调了服务的内容、性质以及报酬等条款。以一个商业清洁的工作为例,每一位清洁合约工都受其商业清洁公司委任,从而为不同的公司提供清洁服务。清洁合约工可自由选择是否接受由公司委派的工作,并且对工作的完成时间和方式具有一定的决定权和掌控权,一般无需由自己提供其工作所需器具的花费,同样具有自负盈亏的特点。
雇员(employee)与自雇最大的区别在于,雇员与雇主存在固定、直接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且不自负盈亏。作为雇员,应具备以下特性:1,对其指派的工作必须亲力亲为,不可雇佣任何第三方为其工作;2,被随时指派工作,并且不对工作的内容、完成方式或完成时间具有掌控权和决定权;3,所得到的报酬基于一定的利率(如时薪,周薪,月薪等);4,会得到加班费或任何罚款费;5,雇员的工作时间一般按小时数固定,或按每周、每月所工作的小时数固定;6,雇主会对雇员的工作成效 或工作质量设定一套标准;7,每个雇员的工作有有其相应的雇主,并且在雇主提供的场所工作;8,对于其工作的的性质及种类与其他雇员相近;9,必须与雇主签署“雇佣合约”,或其他任何能说明其雇佣与被雇佣关系的有效法律文件;10,雇员不可代替其他任何人做工作;11,其工作必须遵从其雇主所规定的程序或规则。雇员与雇主之间所签署的“雇佣合约”(Contract Of Service)又称“Employment Agreement”,其性质与“服务条约”(Contract for Service)截然不同,雇佣合约对雇佣关系和工作的非灵活性和非掌控行做了很好的解释,例如雇员不可雇佣任何第三方替自己完成工作,以及雇员不被允许同时受雇于两家单位等等。
从税法角度来说,自雇与雇员也有很大的区别,具体表现在:
若自雇者以独立经营的sole trader形式存在,则,
1. 他必须向国税局申报及缴纳个人所得税(IR3)及意外工伤保险(ACC)。并且与生意相关的费用可以被抵扣。
2. 若一年销售额超过4万元,则必须为其生意注册GST号。
3. 若雇佣员工,则有义务代替国税局为雇员缴扣工资税(PAYE)。
4. 若雇佣合约工,如果其合约工所履行的工种已在“Tax code declaration”(IR330)表格中列出,则有义务代替国税局为其合约工代扣预缴税(Withholding Tax);如果其合约工所履行的工种未在IR330表格中列出,则他没有义务为其合约工代扣预缴税,纳税义务在合约方。
若自雇者以合约工(Self-employed Contractor)形式存在,则,
1. 他必须向国税局申报及缴纳个人所得税(IR3)及意外工伤保险(ACC)。并且与生意相关的费用可以被抵扣。
2. 若合约工所履行的工种在表格中被列出,其合约方有义务为他代扣预缴税(Withholding Tax);如果其合约工所履行的工种未在IR330中列出,则其合约方没有义务为他代扣预缴税,纳税义务在他个人。
3. 若一年销售额超过4万元,则必须为其生意注册GST号
对于雇员来说:
1. 他无需向国税局申报个人所得税。
2. 雇主必须为他代扣工资税(PAYE),意外工商保险(ACC)通常会被一并扣除。
3. 雇员自己无法注册GST号,所以也不得收取向雇主收取商品服务税。
其实归根结底,我们可以总结出这样一句话:从税务角度来看,自雇者与雇员的最本质区在于在税务年度末的时候所报税种的不同,自雇者所申报及缴纳的叫做个人所得税(IR3),而雇员所申报及缴纳的叫做工资税(PAYE),通常已由其雇主代为缴扣。
所以,这里要提醒大家的是,当你开始一份新的工作并且要与另一方签署合约的时候,自己一定要明确这份工作的性质以及会判断合约性质属于雇佣合约还是服务合约。不同的合约决定了不一样的纳税义务,也随之对自己的实际收入产生不同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