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陆陆续续收到很多来电咨询有关税务局IRD近期的一封关于保存及记录税务发票新规则的邮件。大多数朋友看到这封邮件的第一想法就是,是不是税务局取消了保存税务发票的规定,以后都不需要保存了。如果您是这样理解的,那您也许就理解错了。下面就让我们来给大家详细解读一下这项新税改。
税务发票的新税改将于2023年4月1日开始实施,下面让我们先来对比一下旧规定和新规定。
最近,陆陆续续收到很多来电咨询有关税务局IRD近期的一封关于保存及记录税务发票新规则的邮件。大多数朋友看到这封邮件的第一想法就是,是不是税务局取消了保存税务发票的规定,以后都不需要保存了。如果您是这样理解的,那您也许就理解错了。下面就让我们来给大家详细解读一下这项新税改。
税务发票的新税改将于2023年4月1日开始实施,下面让我们先来对比一下旧规定和新规定。
根据目前税务发票的规定,只要纳税人或纳税实体注册了GST,在申报GST时,凡是金额在$50以上的销售收入和抵扣的费用,都需要保留好相应的税务发票。这些发票上都必须有’tax invoice’的字样、卖家的名称、GST number、开发票的日期、对商品或服务的描述信息、以及显示GST及发票总金额,并且税务发票需要至少保留七年。一旦遇到税务审查等情况,税务局IRD会要求纳税人或纳税实体提供相应的发票来证明所申报的收入或费用。
新规定下,IRD将引入一个新概念“Taxable supply information”来取代当前使用的“Tax invoice”。IRD网站上对于新规定是这样说明的,从2023年4月1日开始:
1. 需要根据供应的价值和类型来满足新的信息要求
2. 包含所有应税供应信息的单一文件不再是必须的,例如税务发票(tax invoice)、贷方通知单/红字发票(credit note)或借方通知单(debit note)
3. 交易记录、会计系统、供应商协议(supplier agreements)和合同可以单独使用或综合使用,以满足信息要求
4. 可以使用买卖双方软件之间的自动直接交换来提供应税供应信息,例如 PEPPOL 电子发票
原有的税务发票还是可以继续使用的,只是发票上的’tax invoice’字样不再是必要的了。
对于新概念“Taxable supply information(应税供应信息)”,税务局IRD也做出了解释,“应税供应信息”是指买卖双方作为交易证据需要保留的最少信息集,包括税务发票,也包括以其他形式保存的信息,例如供应商协议、合同和银行对账单等如上所说的信息。
你需要提供或保留的应税供应信息取决于供应的价值和类型。对此IRD网站上有一个在线工具供大家查询,我们这里截取了部分。
通过上面三张图片我们可以看到,交易金额越大,需要保留的信息就越多越详细。更多信息可以前往IRD网站使用该工具查看。链接如下:
https://www.ird.govt.nz/gst/tax-invoices-for-gst/rules-for-tax-invoices-are-changing-on-1-april-2023
另外,IRD还对卖家需要提供给买家应税供应信息的时间作出了一些规定。对于价值在$200以下的供应,卖家需要保留供应记录,但不需要提供任何应税供应信息给买家。对于超过 $200的供应,卖家必须在要求提供应税供应信息的 28 天内(或双方同意的替代日期)向 GST 注册买家提供应税供应信息。
这次出台的新政策主要是优化Invoice以及GST申报相关交易记录凭证的保存方式。对于其他GST的规定,例如计算方式,还是跟以前一样的,没有任何变化。
分析到这里,相信大家都对于这个税务发票的新税改有了大概的理解。那么这项新规定是否真如税务局所说的,让记录的保留更容易、更灵活了呢?是不是以后就不用再保留税务发票单据了呢?其实不然,相应的发票单据还是应当保留的,因为大多数发票上已经包含了IRD所需的基本信息,而且这也是一种买卖双方之前提供信息较为直接的方式,同时除了发票,其他相关的文件也要一并保留,例如合同等。税务局所需要的不再是单一的税务发票上的信息,而是会延伸到更多细节。从我们会计行常年与税务局打交道的经验来看,这一变化并不会让记录保留的工作更容易,反而可能会让工作量变得更大,需要注意的细节更多。
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为什么Tax invoice不再是必要的了?因为现在大数据的时代,IRD很容易从各种渠道获得各种信息,一张发票已经是可有可无的了,通过你提供的其他类型的信息和支持文件也能够确定你的交易记录和报税金额是否准确。但根据我们会计行长期以来协助客户完成IRD review和audit的工作经验,信息提供的越多,涉及的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及花费的时间就会增加,相应的费用也会有所上涨。我们建议大家,在收到IRD的review信件后先咨询专业税务会计。
当然对于大家来说这条新规也是有好处的,按原先的规定金额在$50以上的就需要保留好税务发票,但现在金额在$200以下的要求的信息就比较少了,这个界限相对来说宽松了一些。并且有些时候确实会存在发票缺失的情况,那么按照新规定你也可以用其他支持文件去证明。
总结一下,对于此次出台的新规定,虽然表面上说Tax Invoice税务发票不再是必须的了,但实际上该保存的信息还是要保存。我们还是建议大家不管金额大小都提供发票给买家,保存好卖家给的发票,因为这仍然是非常有效的、清晰明了的证据,而且现在基本上都有电子版的发票,保存起来也比较容易。同时,其他相关的文件也一同保留好,只要是你认为足够有效的。这些证明文件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完整的信息集,或者说是 “证据链” 。平时信息保存得越齐全,才能有备无患,未来即使是被税务局或是其他政府部门审查了也不会措手不及。这些就是我们对此次出台的新规的一些分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任何问题,欢迎联系我们(09 303 2868),也可添加微信号:PAS会计行(pasaccounting)或 PAS会计行-小助手(pas2008nz)。
Ref:
https://www.ird.govt.nz/updates/news-folder/new-rules-to-make-gst-record-keeping-easier
https://www.ird.govt.nz/gst/tax-invoices-for-gst/rules-for-tax-invoices-are-changing-on-1-april-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