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T小百科这一期为大家介绍在出租商业住宅时涉及到的一个“四周规则”(Four-week rule)。
商业住宅一般是由第三方管理的服务型公寓、酒店、医院、养老院等等。由于在商业住宅中提供住宿是GST应税活动,所以会涉及到GST的问题。
然而,如果只是单一的公寓出租一般不会被视为商业住宅,所以不会涉及GST。
GST小百科这一期为大家介绍在出租商业住宅时涉及到的一个“四周规则”(Four-week rule)。
商业住宅一般是由第三方管理的服务型公寓、酒店、医院、养老院等等。由于在商业住宅中提供住宿是GST应税活动,所以会涉及到GST的问题。
然而,如果只是单一的公寓出租一般不会被视为商业住宅,所以不会涉及GST。
商业住宅需要在提供住宿的前四周按全额征收GST。四周后,仅对国内商品或服务价值的 60% 征收GST。这里的价值不仅仅是提供住宿,还包括了住宅的使用权利,例如,清洁和维修,用电、煤气、空调或暖气,用电话、电视、收音机或类似的设备。
需要注意的是,提供早餐不包含在其中,因为它是全额应税活动,需要全额征收GST,所以你需要把这部分收费与其他住宿费用区分开来。
根据税务局的规定,如果你确认提供住宿会超过四周,那你可以从刚开始就按照国内商品或服务价值的60%来征收GST,而不需要在前四周按全额征收。
在养老院和私立医院提供住宿时,你可以分摊国内和非国内商品和服务的费用。税务局对此提供了一个标准比例。
养老院:
私立医院
在商业住宅中提供住宿,你需要代为征收GST,然后缴纳给税务局,同样的,提供住宿时产生的开支也可以抵扣,但你需要保留好有效的税务发票。
如果你的商业住宅发生了用途变更,即Title变更为民用住宅,那么这就涉及到“Change in use”规则,需要进行GST调整。
总的来说,商业住宅涉及的税务问题会比民用住宅相对复杂一些,因此建议大家在购买和出租商业住宅时咨询专业人士的建议。如有更多疑问,欢迎联系PAS会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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