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出来一则令人震惊的新闻,新西兰政府拟定一项议案,将对类似Uber(共享出行服务和餐饮配送服务)和Airbnb(短期住宿和游客住宿/民宿服务)的“平台经济”公司向其网站上的预定服务征收GST。
按照新西兰现有的税收政策,只有年营业收入超过6万纽元才需要强制注册和征收GST,然而大多数Uber司机和Airbnb的房东都没有达到6万的门槛,所以他们通常也免征GST。但是,根据政府这次提出的新税改,将由平台方,也就是Uber和Airbnb公司,对所有的预定服务征收GST,不管Uber司机或是Airbnb房东是否有注册GST。
但这样改变会带来一个问题,对于原本年收入不超过6万本不需要注册GST的Uber司机和Airbnb房东来说,他们将从收入中被强制征收15%的GST,但他们却不能claim回来费用中的GST部分。对此,新西兰税务局表示,将有一项特殊的新规则来补偿这类人,即,如果服务是由年营业收入低于6万且未注册GST的人提供的,那么平台需要将征收的GST的一半以上返还给提供服务的人。例如,$230的预定服务收费中包含$30的GST,那么平台将返还其中的$17给服务提供者,剩余的$13缴纳给税务局。但是这个返回机制具体如何操作还不得而知,可能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还要等待具体细则的出台。
这一税改预计于2024年4月生效,以便让这些平台公司有时间对其软件程序进行必要的更改。下面我们从会计和税务的角度来解读一下这项新政。
行业背景
在读懂这项新政之前,我们先来看看为什么会出台这样一项税改政策?以及此次税改的目的是什么?
相信大家对于Uber打车软件并不陌生,不同于传统的出租车,几乎随时随地你都可以用Uber的APP打到车。而一名私家车车主,只要在平台上进行简单的注册,就可以成为Uber司机,利用空余时间开着私家车赚外快,几乎没什么门槛,也没多少成本。因此,Uber这类的打车软件比起出租车有着很强的价格优势以及灵活性,随着其市场的扩大,对传统出租车行业的冲击也越来越大。
从税务的角度来说,出租车司机一般有两类,一类属于是雇员,出租车公司与他们签订了雇佣合同,出租车公司都注册了GST,从收入中统一征收了GST缴纳给IRD,再将收入按正常工资那样打完税发给雇员;另外一类出租车司机属于自雇,与出租车公司签订contractor合同,自雇形式的出租车司机就需要自己申报和缴纳GST以及所得税。不论是哪一类形式的出租车司机都避免不了纳税义务,而且因为他们都登记在册,监管起来也比较容易。然而,Uber司机都是以自雇形式进行的,往往都需要他们自觉申报自雇收入,并且因为年收入不到6万门槛,他们也不会去注册GST。而且这些平台公司基本都是海外的,新西兰政府部门不能直接获得司机的收入信息,所以也不容易监管。
Airbnb有着类似的情况,人们将自己的房产以民宿的形式挂在Airbnb平台上进行短期出租,从中赚取一些收入。比起酒店,民宿可能价格更便宜,居住更舒适,一些还有独特的风格,从而更受旅客的喜爱。但同样的,从税收上来说,全靠Airbnb房东自觉申报租金收入,又基本都是民用物业,很多人都意识不到可能涉及GST问题。
说到这,想必大家不难看出,Uber和Airbnb这类新兴行业不仅冲击了传统行业,随着其市场规模的扩大,也逐渐暴露出税制不完善的各种弊端。例如,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全职做Uber司机,或是将房产长期做Airbnb,而这往往已经形成了一种生意形式。根据税制规定,当你开展了一种应税活动(为了获得利益提供商品或服务的持续或定期性活动),即使年营业收入不到6万也可能需要注册GST。而且其实也有人存在两边都有的情况,既开Uber,又做着Airbnb,一边可能不到6万门槛,但两边加起来就不一定了,但仍然意识不到需要注册GST。
政策目的
我们总结了以下三点此次税改新政的目的:
1. 通过平台收集到Uber司机和Airbnb房东等服务提供者的个人税收信息,方便监管,减少偷税漏税等现象的发生。
因为平台统一征收GST缴纳给税务局,并且会出具含有GST信息的Tax Invoice给服务提供者,那么平台就需要获得服务提供者的IRD number等基本信息。即使是不注册GST的人,如果想要获得返还的部分,可能也必须得提供信息给平台才能获得。这样一来,税务局也可以从平台那里轻松收集到所有个人的收入信息了。
2. 通过平台预先征收了15%的GST,减低税收损失。
即使仍存在偷税漏税的情况,起码已经收到了15%的税,政府也减轻了一部分税收损失。更重要的是,有了GST的申报数据,即便你在报个人所得税时没有申报正确的收入,税务局也容易发现,并且有证据去审计你。
3. 促使人们主动申报和缴纳GST,以及正确申报应税收入。
关于这点继续看我们后面的内容可以了解。
政策变化前后对比
我们来看一下政策前后会有什么变化。
Uber和Airbnb这类服务平台他们原本的做法是,例如,从消费者那里一共收到了$255,其中可能有$25是平台服务费,也就是平台从服务提供者那里抽取的提成部分,这$25就是平台公司自己的Sales,而剩下的$230就是平台代收的款项,也就是给到服务提供者的。对于已经注册了GST的服务提供者来说,收到的$230,其中的$30是需要缴纳的GST部分,而剩下的$200才是他们的收入,再去申报所得税。对于没有注册GST的服务提供者来说,收到的$230都作为他们的收入去申报所得税。
那么在政策变化之后,平台从消费者那里收到的$255,除掉$25的平台服务费,剩下的$230里还有$30是统一征收的GST部分,对于是否注册了GST的服务提供者可能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如果是注册了GST的服务提供者,平台会直接发给他们$230,并开具$230含GST的Tax Invoice给他们,由他们自己去申报和缴纳GST,所以对于已经注册了GST的人来说其实跟之前是没有区别的。如果是没有注册GST的服务提供者,平台会代缴那$30的GST部分,GST中$17可以返还,所以实际发到服务提供者手上的是$217,虽然有补偿但和之前的$230对比,收入还是减少了。不过再次提醒,返还机制是如何操作的还不得而知,需等更多细则出台。
因此,对于平台和已经注册了GST的人来说,在同样的市场环境下,收入是不会有变化的,但没有注册GST的人收入却相对减少了。那么如果选择注册GST呢?因为申报GST时,一些费用是可以抵扣的,比如说,开Uber时支出的车油费、车保险、修车费,或者是Airbnb房屋的水电费、网费、地税、房屋保险等等。如果可抵扣的费用较高,导致交的税比起没注册GST时更少,那么可能注册GST会更划算一点。所以我们才在上面提到了第三点政策目的,促使人们主动注册和申报GST。当然,抵扣费用也得在合理范围内,并且注册了GST就意味着你需要花更多的时间或支付更多的会计费去申报GST。究竟是拿返还划算还是注册GST划算,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看,不妨咨询专业会计师,我们可以从您的实际情况出发给您提供可靠的建议,帮您作出选择。
我们对此次新政的分析主要是从会计的角度出发,考虑到可能会对广大Uber司机和Airbnb房东在税务方面产生的影响。但其实受影响最大的还是消费者,服务价格的整体上涨是必然的,羊毛出在羊身上,最后的苦果还是由消费者吞下了。
公共交通免征FBT
新闻中除了要对Uber和Airbnb征收GST以外,税务局还提到将对公共交通免征员工福利税(FBT),从而激励雇主补贴员工的通勤成本,也鼓励人们采用更环保的交通方式。
其实这也与现在Uber没有GST有一些关系,因为员工出行时打车,以往乘坐出租车,拿了发票向公司报销,出租车发票里一般都有GST,所以claim GST也合理。但现在打了Uber,实际上不含GST,但因为这笔费用数额都比较小,许多人也不清楚发票里有没有GST,可能就直接按往常一样claim GST了。虽然公司可能不会存在很大的税务风险,但对于政府来说加总起来也损失了一笔不小的税收,所以政府想要鼓励大家多以公共交通的方式出行而不只是乘车。
按照目前的税收规则,公司向员工提供的补贴等以非工资形式发放的福利是可能需要缴纳FBT的,而FBT要缴纳的税相对来说是较多的,所以现在出台的新规,可能会促使雇主更愿意补贴员工的公共交通通勤方式。一些朋友可能对FBT的问题不是很了解,可以查看我们的YouTube视频,后续我们也会出文章进一步讲解。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一政策的初衷是好的,鼓励人们出行时多采用公共交通,减少开车出行,既环保又能减轻交通压力。但是新西兰的公共交通大家应该都深有体会,想必没有多少人愿意花费成倍的时间而去省那么一点点钱。所以当务之急,政府要做的还是尽快完善公共交通系统,财政上已经花了那么多,却仍不见起色。
后续政策有任何更新,我们也都会为大家进一步解读,关注我们了解更多税务资讯。如有任何问题,欢迎联系我们预约咨询(09 303 2868),也可添加微信号:PAS会计行(pasaccounting)或 PAS会计行-小助手(pas2008nz)。
Ref:
https://www.stuff.co.nz/business/129728233/gst-on-all-ubers-and-airbnb-bookings-but-new-tax-break-for-public-transport
https://www.stuff.co.nz/business/129781645/nz-plan-to-levy-gst-on-uber-trips-and-airbnb-bookings-a-world-fir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