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圣诞节和元旦的时候,一些企业可能会想要请客户吃饭或者送一些小礼物给客户以示对这一年工作支持的感谢,又或是给员工一些奖励,那么这些支出可以计入公司的费用抵扣营业收入吗?这里针对不同的情况在税务会计上会有不同的处理,下面我们举几个例子说明一下:
1. 年底请客户吃饭的费用
请客户吃饭是为了维系与客户的关系,属于商业用途,可以作为公司费用。但根据税务局对Entertainment娱乐招待费用的规定,涉及到食物和饮品只能抵扣50%,除了一些特定情况可以抵扣100%。所以这里请客户吃饭的费用50%可以抵扣。
2. 送客户圣诞礼物的费用
跟上面的情况类似,送礼给客户是商业用途,如果礼物是食物或饮品,那么费用的50%可以抵扣;如果不是,费用可以100%去抵扣。
3. 年底发奖金给员工
发奖金给员工属于lump sum payment,正常扣除PAYE后发放给员工,计入工资支出。
4. 年底公司内部聚餐
公司内部聚餐或者说公司请员工吃饭,这个费用可以抵扣50%。但这里涉及到给员工提供了非现金形式的福利,所以可能会产生员工福利税(FBT)。
5. 送圣诞礼物或新年礼物给员工
同理,如果礼物是食物或饮品类的,只能抵扣50%,如果不是,可以抵扣100%,但也涉及到了员工福利,所以可能会产生FBT。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是要具体分析。如果有更多问题,欢迎联系我们(09 303 2868),也可添加微信号:PAS会计行(pasaccounting)或 PAS会计行-小助手(nzau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