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们在出租房的文章(LTC公司名下的出租房 “亏损” 可以抵扣股东其他收入吗?)里面提到了LTC – 穿透型公司,很多读者都在提问什么是LTC。那么到底什么是LTC呢?让我们通过这一期来为大家讲解一下。
LTC的全称是Look-through Company,中文可以翻译为穿透型公司,简单来说,就是一类在所得税上面有特殊规则的公司。这个特殊规则就是公司名下在财政年度结束的时候不能留下任何的盈利或者亏损,盈利和亏损全部按股份比例分配到股东名下。
LTC本质是属于公司,所以也就拥有了正常公司的有限责任制,GST、PAYE、FBT等等都是和正常的公司没有任何区别的,最主要的区别就是所有的盈利和亏损都将在财政年度结算的时候直接分配到股东名下。
那么用LTC持有出租房是否能成为绕开栅栏法则(Ring-fencing Rule)的一大利器呢?答案是否定的,让我们用一个具体的例子来讲解一下。
小王在2019年4月买了一套出租房然后用LTC持有这个房子,LTC是小王和其妻子一人一半持有的。在2019-2020财政年度的出租房是亏损的,那么按照LTC的相关规定,亏损将会按照股份比例平均分配到小王夫妇名下,假设小王在2019-2020财政年度除了LTC的出租房之外,只有正常的工资收入,那么LTC分配到其个人名下的亏损将会受到栅栏法则的限制,无法抵扣小王的工资收入,只能以结转亏损(Loss carry forward)的形式用于抵扣小王未来出租房的盈利;假设小王的老婆在2019-2020财政年度自己个人名下也有出租房并且有盈利,那么LTC的出租房亏损将可以用于抵扣其个人名下的出租房盈利,因为栅栏法则是把出租房的盈亏和其他收入分开了,但是同样是出租房的话是不受限制的。
栅栏法则是在2019-2020财政年度开始实行的一个新的法则,目的就是为了限制有出租房亏损的个人或者机构将亏损用于抵扣除了出租房以外的收入而达到少缴税或者退税的目的,取而代之的是以结转亏损的形式用于抵扣未来出租房的盈利。
其实,LTC在2017-2018财政年度时有一个非常大的改变,就是亏损限制(loss limitation)被移除了,在这之前,LTC的亏损是受到限制的,简而言之,作为股东自己投入了多少钱,那么最多可以抵扣的亏损就是多少,超过的部分将留在LTC名下以结转亏损的方式用于抵扣之后的收入。但随着时代的变化这个规定在2017-2018年度时正式废除了,对之后都不产生影响了,我们也就不继续展开了。
LTC其实和公司、信托、合伙人、个人一样都是运营生意或者持有物业的实体,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其本质是公司,可以注册GST、PAYE、FBT等等,但在所得税的处理上又比正常的公司和信托要来得简单直接,和合伙人是类似的,是新西兰特有的一种实体。其实不同的实体都各有其利弊,不管是要做生意还是购买物业,都建议先咨询专业人士,这样才能选择最适合的实体,把头开好了,后面也就能一帆风顺了。
本期文章给大家详细介绍了LTC – 穿透型公司,及其相关的税务知识。如果对LTC还有任何问题,或者在选择实体上需要寻求专业建议,欢迎咨询PAS会计行。

